简易审判程序能简则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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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2:3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张阿久 宁波晚报讯象山法院对简易审判程序采取“五项简化”,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最新统计显示,一个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已从去年的13天减少到了11天。 据了解,象山法院首先简化了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就是在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采取打电话、捎口信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第二项简化是在答辩期间,法院对于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就将开庭时间提前到答辩期内。 接着,法院在庭审程序上进行简化。对双方陈述一致没有争议的事实、以及庭前证据交换已确认的事实不再调查;对当事人在庭审中相互承认的事实免于举证、质证;对双方当事人意见有分歧、对事实争议大的案件,采取边调查、边举证、边辩论的庭审方式,加快庭审节奏。 第四项简化在裁判文书的制作。法院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制作裁判文书时略写当事人的诉、辩叙述。另一项简化是对调解方式的简化,法院往往在立案和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就开始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是否同意庭前调解”,如双方同意,排期开庭前就开展调解;如当事人同时到庭要求调解,就实行直接调解,当即制作调解书,即时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