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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范对外委托司法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2:4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陈海滨

  宁波晚报讯昨天下午,宁波恒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等47家鉴定机构与市中级法院签订责任状,标志着我市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人名册制度全面建立并开始规范运行,诉讼当事人迫切要求解决的司法鉴定争议问题、法院内部审鉴未分问题将由此得到解决。

  据市中级法院介绍,为提高法院司法鉴定质量与效率,最高法院决定实施“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制度”,就是法院通过有组织的事先审查、择优选择、公示等程序,对专业资质深、业绩佳、社会信誉较好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造册备案,诉讼当事人可到法院协商选择名册中的鉴定机构,协商不成可从中随机选择,然后由法院出面委托鉴定。法院认为此举能有效减少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争议。

  市中级法院还表示,鉴定人名册制度建立的同时,法院内部也专设了相关部门负责委托与组织司法鉴定工作,让法官集中精力办案,不再经手委托鉴定工作。审鉴分离,保证法官中立,审判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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