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绿化不低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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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4:52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3月24日,记者从贵阳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获悉,《贵阳市绿化条例》修正案议案表决通过,新修正的《贵阳市绿化条例》规定,新建居住区绿化用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30%。 新修正的《贵阳市绿化条例》对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作了硬性规定:居住区不得低于30%,城市干道不得低于25%,学校、医院等单位不得低于35%。 新条例还规定,经批准砍伐城镇树木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所砍伐树木的胸径每厘米缴纳100元的补植费,且每砍伐一株必须补植胸径5厘米以上树木5株。据了解,该修正案将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作者:李定京 贾华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