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住在隔壁 大门被贴封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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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5:29 海峡都市报 | ||
赶到时,老黄的屋子外已围了一些村民,记者在他家大门上没有看到门牌号码,漆红色的门上醒目地贴着盖有“南安市人民法院”公章的封条,大门右上角还贴着一份(2005)南执行字第171号的民事裁定书。里面说,洋美村558号的黄某平欠了美林街道玉叶村黄某革1万多块,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未按规定还钱,黄某革经举证,向法院申请了查封黄某平的房屋部分。 黄兴华: 我家是557号 “我带儿子正要去相亲,路上接到朋友的电话,说上午9时多我家被法院查封了,我们赶紧跑回来,果真!”自己和别人也没啥经济纠纷,南安法院怎么就把家里给封了呢?老黄摸不着头脑。后来他仔细看了民事裁定书,发现原来是法院搞错了,他家是557号,法院查封的是隔壁屋558号。 为了证明自己家是557号,黄兴华从围墙翻进去取出身份证。记者从围墙里望进去,发现里面还有一扇门,上面镶着一块门牌,正是557号。再看黄兴华取来的身份证,上面也显示住址为洋美村557号。 在黄兴华指向的邻居黄某平家门口,记者没有看到558号门牌。黄某平的老婆也在现场,她说她家房子在翻修时,把门牌弄丢了。 法院: 申请执行人指认错 法院把封条贴错了,不过黄兴华可不敢撕,进出屋只得翻墙。 可法院怎么会搞错了呢?上午,记者找到南安法院执行庭的执行员洪建辉。洪建辉解释,法院之前曾向村干部核实过,知道黄某平的房子是以旧翻新的三层楼房。但在当天贴封条时,申请执行人黄某革指认错了,贴封条时也没找到黄某平,黄兴华家门也没贴门牌号,最后出了错。 封条被撕下来了 下午3时许,记者与南安法院工作人员及黄某革来到黄兴华家,洪建辉当场将封条撕掉了,并表示由于申请执行人举证错误,该项强制执行行动暂时终止。 出了这件乌龙事,黄某革一个劲地向黄兴华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临走前,黄兴华握住了帮办记者的手:“多亏了你们,法院才能很快赶到弄清事实,谢谢你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