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不收取与录取挂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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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23:21 法制晚报 |
实行“六公开”与“六不准”——— 本报讯昨天,为了保障2005年高校招生全过程透明公正,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招生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六公开”和“六不准”制度。 据介绍,“六公开”为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六不准”为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作者:颜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