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哥撞死劫匪被判处徒刑三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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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23:25 法制晚报 |
据新华社电 长沙“的哥撞死劫匪案”23日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劫后驾车撞死劫匪的长沙的士司机黄中权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受害人家属36998.78元。黄中权当庭表示要上诉。 2004年3月1日晚,长沙的士司机黄中权被两名男乘客持刀劫去200元和手机。劫匪逃走后,黄中权驾车先撞倒两人乘坐的摩托车,追上其中一名劫匪姜伟并与其搏斗。当姜伟欲再逃走的时候,黄中权驾车将他撞倒在地致其死亡。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赖忠表示,黄中权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作者:叶伟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