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处女航”误机引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2:10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宗一多)南京一市民从旅行社买了张飞机票,因第一次乘飞机不知具体事项,致使登机时因误时而未能如愿。于是,他将旅行社告到鼓楼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日前,南京市鼓楼法院判决该旅行社赔偿李某损失。

  去年10月14日,李某从南京某旅行社订了张当月16日上午11时20分飞往成都的机票,这是李某第一次乘飞机远行。16日上午,他提前20分钟赶到机场,可在办理登机牌时却被告知已误时,应提前30分钟办理登机牌。此外,又因他所购的航空客票是团队票,也不能转签、换乘。

  这样,李某第一次乘飞机就遭遇了倒霉的事情。但李某认为,旅行社在售票时未履行告知义务,理应承担自己的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作为航空客票销售方,旅行社对李某负有告知何时到达机场办理相关手续的附随义务,且旅行社出售给李某的航空客票是团队票,致他无法转签、换乘航班,故因误机造成损失820元应由该旅行社承担。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严查苏丹红食品
房贷利率上调
F1新赛季 围棋春兰杯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购房贷款提前还贷指南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图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