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瓦斯治理费的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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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4:0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要求各地有效遏制瓦斯事故多发的势头。其第一条即要对瓦斯治理实施高投入,要求按每吨煤15元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以去年全国的煤产量计算,全年可提取瓦斯治理费2292.5亿元,全国500多亿元的安全欠账可在两年内还清(3月24日《新京报》)。 煤炭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让人痛心疾首,建立煤炭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迫在眉睫,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的积极意义也毋庸置疑。但同时应看到,瓦斯治理费的提取将会“转移”煤炭生产企业的责任,进而弱化其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这种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值得警惕。 目前各煤炭生产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如果煤炭生产主管部门从每吨煤中提取瓦斯治理费,那么就相当于,主管部门将煤炭生产企业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的责任,“转移”到了自己的头上,上缴了此费的煤炭生产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可能被弱化,如果发生了矿难,他们还会理直气壮地推卸责任。而缺少了煤炭生产企业这个极其重要的责任方,无疑不利于煤炭生产安全机制的建立。 向煤炭生产企业收取瓦斯治理费,将会加大煤炭生产的成本,而这个成本,最终还是会出在“羊”身上,煤炭生产企业可能会以降低矿工工资和其他待遇的方式,或者以简化安全措施和设施为代价来“填补”这个成本。更重要的是,主管部门收取瓦斯治理费之后,能否将之全部用在安全生产方面,也让人保留一丝担忧。眼下,只管收费而不履行责任的政府部门有的是,我们怎能保证煤炭生产主管部门就会尽职尽责? 以上种种,但愿不是杞人忧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