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租车“爱心标识”被强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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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5:58 中国青年报 |
3月24日,江苏省志愿者协会爱心车队分会把南京市客运管理处告上法庭,状告其强制撕除及要求撕除南京部分出租车车身上的“爱心车队”标识行为违法,从而引发了全国首例志愿者维权官司。 据了解,在南京8000多辆出租车中,活跃着多支爱心车队。这些爱心车队在文明服务、规范经营、热心公益、助人为乐等方面多有好评,成为南京乃至江苏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亮点,在全国都相当有影响。 然而,今年2月,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向各出租车企业发出一纸通知,称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接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在南京的召开,要求全市出租车“车身、后窗玻璃上无各类标贴”。这样,包括爱心车队在内的近百辆出租车张贴在后窗上的爱心标识被要求在3天内自行清理。尽管一些出租车司机对此进行了抗议和抵制,但最后不得不无奈地撕去爱心标识。两名司机坚决不撕,结果在营运时被查获并被罚款500元。 出租车车窗后面能不能张贴爱心标识?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丁韶华律师说,南京客运管理处作出这样的强行要求缺乏法律依据。此外,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并不能直接管理“爱心车队”,却以扣留营运证、服务证和罚款等方式要挟驾驶员违心撕除标识,这在执法程序上也违了法。 南京市客运管理处的说法是:这一决定依据的是《南京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20条第11款的规定:“出租车应当统一车容车貌卫生标准”。此外,爱心车队上面标有主办单位名称,有广告嫌疑,在出租车实际营运中可能以此招揽生意,有可能存在不公平竞争。“献爱心是好的,但难道一定要写在车上吗?”一位负责人这样说。 这起官司究竟会如何判决,人们期待着。 作者:肖燕娜 记者 郁进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