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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所长贪212万领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6:28 人民网-江南时报

  新华社沈阳3月25日电 辽宁省沈阳市一储蓄所长以给储户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57万元,而后将其中的212万元贪为己有。3月2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贪污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沈阳市苏家屯南区邮政局牡丹储蓄所原所长任菊,1992年29岁时当上了储蓄所所长,2001年初,任菊开始利用工作之便,跨地区行骗。她来到大连,以给储户高息为诱饵,骗取了当地30余名储户的信任。任菊在给大连市民办理存款的过程中,破例亲自负责微机操作。她预先偷偷设定了各储户的存款密码,并佯装让存款人在窗口输入密码,实际上储户设定的密码已经无效,而储户们却毫不知情。据任菊交待,她在给存款人办理正规存折后,便从存款中提取12%至13%的利息付给中间人。

  《江南时报》 (2005年03月26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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