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重大活动将“有案可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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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7:48 扬子晚报 |
本报讯今后,我省重大活动或重大突发事件都将“有案可查”,省档案局近日起草了《江苏省重大活动(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即将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其中规定,属于重大活动或重大事件,主办方必须有专人负责档案整理,活动结束后60日内主办单位须向省档案馆移交档案材料。需要归档的档案范围包括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文字、图表、声像材料,以及具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于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