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撤销非常设机构“瘦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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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8:31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吴楚瞳)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认真清理、严格控制和管理议事协调机构和非常设机构的通知》,要求对各级议事协调机构和非常设机构,采取合并、撤销等方式“瘦身”。《通知》规定,机构撤销后,印章在一周内送交党委办公厅(室)或政府办公厅统一销毁。 《通知》要求,除了经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立且工作确实需要的,可予保留。其他各级议事协调机构和常设机构(即领导小组、委员会等)采取撤销、合并、更名等三种方式进行全面“瘦身”。 对撤销机构,《通知》规定,人员回原单位或另行分配,印章在一周内送交党委办公厅(室)或政府办公厅统一销毁。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严格控制设立新的议事协调机构和非常设机构。除党中央、国务院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并有明确要求的外,原则上不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省委、省政府虽设有议事协调机构但没有明确要求的,各市(州)、县(市、区)可不对口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