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企业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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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1: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李妍 通讯员张继六、周智华)昨天,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了解到,某服饰公司虚报企业在编人数172人,利用职工工资可税前列支的方式偷逃税款,日前被第二稽查局勒令补缴税款84万。 据了解,近日第二稽查局对某服饰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就发现,该公司2003年的财务凭证资料记录在职员工300余人,但该公司办公场所非常狭窄,稽查人员觉得可疑,遂深入调查,最后核实该公司实际人员不到200人,其虚报职工人数近100人。根据这条线索,第二稽查局顺藤摸瓜查出该公司2002年自报人数350多人,但实际人数只有180多人,虚报人数达170多人,扣除有关费用后,核实该公司两年多列支工资成本346万元,合计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4万元。 市地税局表示,利用“作大”在职人数偷逃企业所得税是部分企业常用的伎俩,但税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都会作相应检查,因而众多企业都无所遁形,市地税局提醒各企业,切勿妄想通过虚报人数在工资税前列支上“做手脚”,以免偷逃税不成反被罚。(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