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法律热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5:51 信息时报

  34323197

  开通时间:15:00-17:00

  各位读者请注意,本周六法律热线由时报和广东鑫一华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届时该所律师唐红炬(电话:020—33865839)将前来时报,接听电话,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本周日法律热线由时报和广东宏安信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届时该所律师游长安(电话:33659881)将前来时报,接听电话,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用了一年半的电视漏电能否获赔?

  读者黄埔周先生:

  一年半前我买了一部电视机,本月15日,我换台时被电击受伤,后经查是电视机漏电所致。现在,我想叫商家赔偿,但他们说用了这么久了,早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

  你的事情还没过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为1年:(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来源:信息时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严查苏丹红食品
房贷利率上调
F1新赛季 围棋春兰杯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购房贷款提前还贷指南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图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