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灭“包工头”企业用人必须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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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0:05 法制晚报 |
本报讯昨天下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北京市建委联合发布了建筑企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今年将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中推行。 据悉,本市将通过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从根本上消灭“包工头”现象。 专门结合建筑企业特点制定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中载明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地址、农民工详细资料等8项内容,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支付日期、支付方式,约定“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合同还约定建筑施工企业应为农民工缴纳工伤和医疗保险费等多项内容。 市建委法律研究站主任谭祺说,市建委和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向全市发布通知和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确保今年陆续到京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书。 他说:“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建筑企业,除行政处罚,还要将其不良行为记入市建委行业信用系统,并向社会发布。” 作者:那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