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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体制改革辽宁成首批试点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5:58 时代商报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朱洲韩雷)昨日记者获悉,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中央编办、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等七部门已于日前联合下发了《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并选择辽宁省、湖北省、厦门市、南京市、成都市、潍坊市、绵阳市等7个省市作为国家首批流通体制改革的试点省市。

  此次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加强流通领域立法和执法工作;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开拓市场,扩大消费;搞好商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7年底前结束。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国家七部委目前建立了部际协调机制,负责组织落实试点方案,研究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出台试点政策措施。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辽宁省商业厅已经将相关实施方案上报给商务部,相关试点改革方案将由商务部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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