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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就业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7:52 大连日报

  据我国权威机构统计显示,目前我国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有1.2亿左右,占全世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的1/3。其中近80%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没有明显症状,在传染病学上将之称为“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医学上,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传染率很低,可以参加正常的工作和学习。在我市今年应届毕业生中乙肝病毒携带者也不在少数。据笔者调查,虽然还未正式毕业,多数2005届毕业生按照惯例已签了工作,成为“准工作人”,而目前已签约的优秀乙肝病毒携带者却正遭遇着就业尴尬:虽然已是“准工作人”,但近70%的优秀乙肝病毒携带者仍面临着“未毕业先失业”的困境。

  “我真的很喜欢这份工作,而且什么样的苦我都能吃,就是同事那些奇怪的目光和闲言碎语让我精神都快崩溃了,所以我决定在发疯之前交‘毁约金’,选择失业。”已经签了厦门一家知名港航企业的小高万分痛苦地告诉笔者。小高是我市今年应届毕业生,在学校品学兼优而且策划能力突出,因此很早就被这家港航企业“相中”,但在单位实习两个多月之后的一次体检,让他和单位同事都知道他原来是个乙肝病毒携带者,从此同事便对他“另眼相看”。“辞了工作之后,心里非常难过,几乎想到了自杀。”小高忧郁地说。

  在调查中,与小高有着相似遭遇的应届毕业生还不少。在我市一所高校校园网论坛中,笔者看到不少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帖子里讲述了自己的就业尴尬经历。

  一位叫“有梦难圆”的应届毕业生有点自暴自弃地说:“我的业务做得比谁都优秀,他们为何还看不起我、甚至用同情的眼光看着我。真想把工作一辞了之!”

  该论坛还专门做了一个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工作状况的投票:有近百名已签约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匿名参与,其中选择“可以完全正常工作”的仅占12%,多于19%的人选择“工作麻烦不大,可以解决”,而选择“工作遭遇困境,有辞职打算”的竟约占66%”,其余的人均选择“其他情况”。由此可见,虽然已经签约成为“准工作人”,但优秀乙肝病毒携带者面临的心理和外部就业困境可想而知。

  因此论坛有人戏称,杯弓蛇影地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已经成为许多企业优秀人才的“杀手锏”。“每年都会收到一些优秀乙肝病毒携带者刚签约不久递来辞职信,我在惋惜的同时,更希望他们能咬牙坚持住,调整心态学会坚强和忍耐。磨炼是上天给他们的礼物,他们其实可以在公司发展得比其他人更好!”一位知名IT企业人事主管在论坛上如是说。

  为何今年“未毕业先失业”的现象会屡见不鲜呢?记者来到市人才市场。一位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由于去年全国媒体都对“乙肝歧视”的招聘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批判,所以今年内来我市人才市场招聘的企业中,除了招收食品、营销中涉及食品专业的企业外,其他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都不要求体检———毕业生应聘合格就可以直接去公司实习考察。

  “虽然招聘时没有多少‘槛儿’,但等到实习之后签了工作,多数大企业还会对职工进行全面的体检。这时有不少乙肝病毒携带者开始承受不了工作环境的改变或者面临可能被辞退的命运,从而选择辞职或重新来找工作,还有不少自暴自弃。”

  据我市一位高校就业指导老师介绍,一般高校都还没有对乙肝患者和携带者建立相应的学生档案,“甚至一些高校医院体检之后,即使查出学生有乙肝病,也不通知本人和负责学生工作的部门”。这就造成乙肝病毒携带者毕业生在工作之后,公司体检时第一次得知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现实而心理不能承受。另外,高校的大学生心理指导中心也应该对数量众多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心理干预,最好开设专门的讲座来调整他们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避免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毕业就业时遭遇的种种尴尬。”

  《劳动法》对于身患何种疾病不能从事何种职业,并无明确的规定,一般由各行业和各单位自行制定规则。特殊行业对于传染病患者作出一些限制,目的是出于对其他人的保护。但是患者若从事不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一般行业和工种,是不宜受到限制的。

  据高校一位法律专业的教授向笔者介绍,对于已经签约的大学生,如果因患乙肝而遭解聘,需要具体分析是否因患病而身体已经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如果对解聘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在招聘中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则不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他特别提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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