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事故开出20万罚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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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8:14 东方早报 |
早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发生在今年1·22”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爆事故系违规操作造成,此前事故责任单位上海日光铜业有限公司、上海振泰汽车运输公司各处以20万元的罚款,并对2名直接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今年1月22日,上海振泰运输公司一辆装载9.7吨液化石油气槽车,驶入上海日光铜业公司LPG气化站进行卸液操作,由于槽车押运员陈某负责连接卸液管道,日光铜业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开启卸液泵。因操作不当,引起泄漏的液气石油气起火。上海市消防局认为,如果不及时扑救,将导致近10吨的液化气爆炸,并秧及附近村庄、道路,还可能导致铁路中断等重大伤亡。 上海市消防局进行事故调查后发现,上海日光铜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振泰汽车运输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对此,有关部门做出上述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