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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性别平等中寻求权益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9:00 东方网-劳动报

  妇女权益保护法有待完善

  31岁的张女士是一位企业主管,对于女性权益保护,她认为近几年变化很大,“起码极少有人敢明目张胆地歧视女性”。作为一名主管,她知道《妇女权益保护法》这一保护妇女的专门法律。不过,张女士认为该法的条款“面上的东西多,不适宜于实际操作”,今年两会期间关于修改此法的提案很及时。

  调查分析:绝大多数女性都认为有必要建立专门保护女性的法律,但对《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知晓率却不太高,只有不到七成。有三成多女性认为该法“很有用”,有三成多认为“有点用”,充分说明该法的效果离实际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职业女性在意男女平等

  34岁的孙女士是一位职业女性,在她最关心的国家和社会事务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男女平等”。她说,此外孩子正在读小学,教育开支越来越大,希望教育改革在收费问题上多做点文章,能够减轻家庭负担;自己在事业单位上班,但用人制度改革始终在进行,对此她也很关注。

  调查分析:在女性最关注的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男女平等”居第三位。职业女性中的负责人有20%最为关心“男女平等”问题,女性产业工人中也有超过18%的人最关注这个问题。

  性别歧视仍在作祟章女士在一家大公司工作,对于性别歧视深有体会。她说,平时看不出来,但一遇到升职、外出培训或评选先进的情况,女性往往就失去了竞争力,很难与男性在公平舞台上比高低。这种情况经历得多了,她甚至都有了逆反心理,一些给自己的不算重要的机会,她都故意推掉了。

  调查分析:20岁到39岁的女性、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女性以及女性产业工人遭遇的性别歧视现象最为严重。受到过性别歧视的大学本科女性比例为12.5%,女产业工人受到性别歧视的比例则为7.7%。总体而言,在性别、身高和相貌上,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受到歧视,不过差别正在逐步缩小。

  受性骚扰比例两倍于男性

  在记者采访的女性中,超过一半人表示受到过各种性骚扰。云尚(化名)说,她曾经在一家大型企业工作,即将提升时多次见到公司高层男领导,对方在酒席后提出过非分要求,甚至使用过暴力,并有身体上的接触。云尚自认为这是一种羞耻,无法维权,最后选择了离开。牟丽(化名)在一家超市做促销员,有的男员工一见面就碰她,甚至是摸她的脸。她对此很厌烦,却又不敢拉下脸,她因为工作关系而不敢得罪他们。

  调查分析:职业女性对于“是否受到过性骚扰”的回答中,“是”的比例为1.3%,是男性的两倍多。

  婚姻权益保障度高28岁的刘女士大学毕业后不久就结婚了。她说,本来没打算这么快结婚,但父母对男方看不上眼,一百个不乐意。刘女士趁父母稍有些松口的时机,抓紧和男友结了婚。现在,他们有了个女儿,刘女士的父母也早没了埋怨。对于孩子跟谁姓的问题,刘女士说这没什么好商量的,传统就是随父姓,自己也没什么意见。当然,如果能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随母姓也挺好的。

  调查分析:我国法律规定,女性享有婚姻自主权,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对于“婚姻权益是否受到过侵害”,94.9%的都市女性表示没有。在“是否愿意让孩子随母姓”这个问题上,大多数男性希望保留父姓,在城市,女性回答“愿意”的比例高出男性17个百分点还多。

  文/小默(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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