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内斗” 找法制办评理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9:07 南方都市报 |
执法部门“内斗” 找法制办评理 深圳市政府去年7月起改革行政执法协调办法收效良好 本报讯(记者张国栋)一纺织厂污水处理站发生三名工人中毒死亡事故,究竟归谁来查处,环保部门和安监部门互认归对方管,一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部门开始“打架”。去年底,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协调后,一纸裁定认为应由安监查处。据悉,这种执法部门发生“打架”后不找“市长”找“法律”协调的办法为全国首创。 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协调处一位负责人日前向记者介绍说,以往类似的执法部门因执法管辖权发生争议后,通常是部门之间私下协商,或由有关部门或市领导出面协调,协调内容和程序较为随意,执法效果得不到保证。去年7月1日始,深圳市市长李鸿忠签署发布实施一个行政执法协调办法,授权市政府法制办作为“钦差大臣”进行协调。 根据该办法,法制办这个“钦差大臣”有权对执法部门的“打架事件”按法律依据进行“一审”裁决,确定管辖权属。如果部门对裁决不服,可“上诉”到市政府,由市政府作出“终审裁决”。该意见书具有法律效力,拒不执行生效决定者,将由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由行政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 据介绍,截至目前,法制办已对四起执法部门“打架”下达协调意见书,依据法律确定管辖权属,所作四起裁决稳定性均较高,没有一起“上诉”至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