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经贸委5干部犯4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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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14:00 信息时报 |
北京消息 前日记者获悉,由北京市检一分院提起公诉的原国家经贸委节能信息传播中心副主任左立明等5人职务犯罪“窝案”,已经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定市检一分院指控5被告所犯的4个罪名全部成立。法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并罚,判处左立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中心技术处处长周和平、办公室主任兼会计李军、传播处处长赵彤、传播处处长黄芃4名同案犯也分别被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左立明在任职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以发放“住房补助”、“交通补助”和“工作费用”,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为子女出国留学提供资金证明等方式,大肆贪污、挪用、私分、侵吞公款。其中,左立明单独或伙同他人贪污公款156.35万元,分得赃款64.35万元;挪用公款33.1万元;私分国有资产23.6万余元。左立明个人贪污挪用的公款部分已经追缴。《北京青年报》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