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单边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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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2:13 重庆晚报 |
不 了 猛然间,听说我市餐饮业在所谓“无明确法律条文”的情况下,由行业协会自拟了“开瓶费”规则,不日将提交物价部门和消协研讨(见本报今日4版)。 对于可能要出现在身边的这个“单边规则”,我质疑:动议“开瓶费”的前提果真是“无法可依”吗? 《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还有,回到市场擂台,经营者追求利益,消费者追求价廉,谁单方面“制定”或“草拟”规则都将失衡。 看看兄弟省市的做法:依据《消法》原则,南京市今年初出台《餐饮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明确要求“不允许另加收空调费、包间费、开瓶费等费用”;去年10月16日,河南安阳市16家酒店“规定”统一收取35%酒水开瓶费,七天后,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即认定为不合法,立即勒令取消。 如此,“单边规则”行得通吗?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