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苑遭遇供水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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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3:54 燕赵都市报 |
梧桐苑居民刘先生: 前两天,供水公司、物业公司和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在小区里张贴了告示,供水公司说小区欠缴水费,如再不补缴则将于本月28日采取停水措施,而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又都推卸责任,我们该怎么办? 本报记者王立坤、实习生王克维核实报道: 记者就此事分别走访了供水公司、小区物业和小区开发商。 供水公司:停水因欠水费 3月18日,高新区供水公司在梧桐苑小区张贴了告示,明确表示,截至3月9日,该小区已经拖欠水费近3万元。如果在3月28日前,拖欠水费仍未补齐,小区将被停水。 对此,供水公司营业所的李所长表示很无奈,“因为拖欠水费过高,供水公司已经无力保障该小区的供水了。” 物业公司:不再代收水费 该小区每个月巨大的水亏让身为代收费单位的小区物业非常尴尬。“去年小区每月能产生1000余吨水的亏空,而且还在继续,原因一直查不出来。”物业公司曲经理无奈地告诉记者。于是,物业公司明确表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从2005年开始他们决定不再代收该小区涉及到的水电气等费用,只能将上门抄表的工作交给供水公司,“否则物业还会承担越来越多的亏水。” 可是对于抄表到户,供水公司也有自己的难处:“该小区跑冒滴漏现象严重,供水公司对其管道和水表的情况又不了解,在原因没有查清之前不可能担负该小区的抄表工作,而且市政府也有明确规定,暂时不能实现抄表到户的小区仍旧维持原状。” 开发商:不用水也不承担水费 该小区与供水公司签订《供水协议书》的是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一名宋经理告诉记者:“我们开发商早就不用小区的水了,没有道理让我们承担这部分亏欠的水费。” 该公司也表示,他们曾多次要求供水公司办理其与物业公司的更名过户,但终究没有办成,所以停水后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开发商无关。 结论:需三方共同解决 据了解,对于小区近3万元的水费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明确表示不可能承担。 李所长告诉记者,要彻底解决此问题必须把亏水元凶找出来,“只能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牵头彻查此事,我们可以给予技术上的支持。” 开发商宋经理明确表示:“我们已经将此事反馈给公司老总,我们可以承担小区内的检测费用,管道和水表哪个出了问题就解决哪个问题。如果可行,可在每个单元安装两个水表,最大限度防止居民偷水。”不过,对于开发商的承诺,物业公司和供水公司仍对资金的投入抱怀疑态度。 目前,三方已经将此事反馈给开发区管委会的有关负责人,希望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找到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