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听证保障死刑复核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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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08:07 东方早报 |
最近,死刑复核程序如何完善成为不少法律界人士关注的焦点,有关专家已经对现有的《刑事诉讼法》提出修订意见,希望在死刑复核程序里设立听证环节。 今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明确表示,死刑复核权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收回。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已是大势所趋。 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辩护方的监督;已经判处死刑的人无法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再有,死刑复核程序的这种暗箱操作,也很容易滋生腐败,成为司法腐败的温床。 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完善最重要的就是设置听证环节,保证死刑复核程序的公开和透明。死刑复核机关除了允许人民检察院参加监督外,还应允许已经判处死刑的人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兼听双方的意见,然后再做出裁判。同时,复核机关还必须将最后的裁判结果与理由,以及控辩双方的意见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设置听证环节,是司法公正的要求,期待有关方面完善死刑复核程序时,专家们的这种意见能够得到重视和借鉴。福建省厦门市林平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