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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呼吁澳门特区政府制订综合性反恐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10:4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8日电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诚呼吁特区政府及时制订一部综合性的反恐法规,并建立有效防范恐怖主义破坏活动的相关机制,以保障澳门社会的长治久安和持久繁荣。

  杨诚表示,澳门由于以下六个特点,同一些周边地区相比,更有可能成为恐怖主义组织进行渗透和开展活动的地点:一、澳门的出入境制度较宽松;二、澳门与包括亚洲一些恐怖分子活动比较活跃的国家和地区有便利的交通网络联系,澳门可能成为恐怖分子进入邻近地区的中转地;三、澳门在国际上被列为重要的洗钱地点,不排除恐怖分子在澳门建立据点,从事资助恐怖组织的活动;四、美资大举进入澳门的经济行业,可能引起国际仇美恐怖组织的注意;五、作为两岸地区联系和交通的中转站,万一台海开战,不排除“台独”极端势力在澳门进行恐怖主义破坏,或利用澳门中转对中国大陆发动恐怖主义袭击;六、澳门有关部门缺乏防范恐怖活动实际经验,民众与访澳旅客对恐怖活动缺乏警觉,博彩企业等自我防范能力有限。

  他认为,澳门制订反恐政策时,首要制订反恐立法,尤其要特别注意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行为的规定;要加强警务和情报机构,以有效侦查、监视和及时拘捕恐怖分子;要加强海关机构,防止恐怖分子潜入澳门甚至建立“庇护所”;要加强武器限制,防止恐怖主义分子输入或获得武器。

  杨诚还认为,澳门要制订反恐立法,还需要进一步了解中央政府的立场、观点和步骤。他并建议,澳门可参考内地的经验,修改扩充刑法典有关恐怖主义犯罪的条文。进一步而言,正如香港在○二年制订《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澳门要制订一部综合性的反恐立法,需要明确规定恐怖分子或恐怖主义组织、恐怖主义行为、恐怖主义分子的财产和与恐怖分子有联系者等法律定义;规定恐怖主义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具体罪名,其中包括向恐怖分子提供资助、武器,为恐怖主义组织发展成员等犯罪行为;规定金融和非金融机构防范与恐怖分子有关的一切洗钱活动的责任,以及举报明知或怀疑是恐怖分子财产的义务;并且规定认定、冻结和没收恐怖分子的财产的权力归属和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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