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限速"取代"行车道" 驾驶员请注意新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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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12:40 东方网 |
上海交通 东方网3月28日消息:今后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想知道自己是否违反车速规定或走错道,只要抬头看看头顶新的行车标志。近日在A5(嘉金高速公路)、A30(郊环)两条高速公路上,上海市交警总队按照新的交通安全法采用标注“最高限速”、“最低限速”的新行车标志牌,以取代原先的“行车道”、“超车道”标志。 据悉,目前本市在用高速公路上所安装的标注有“行车道”、“超车道”字样的高速公路行车标志,是参照上世纪90年代末国家标准。新的交通安全出台,对高速公路行车标志以法律的形式给予新的规定:“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根据新法,市交警总队对新建成并启用的A5、A30等高速公路上采用标注“最高限速”、“最低限速”的新行车标志。记者日前在A5高速公路距吴凇江大桥数十米处,就看到新式高速公路行车标志。和旧式标志相比,除标注“紧急停车带”字样标志牌保留外,原先的“行车道”、“超车道”等字样标志均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简洁明了的代表“最高限速”、“最低限速”的阿拉伯数字。 上海交通 作者:苏文伙 杨洁 (来源: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