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为千余劳模入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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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17:34 淄博新闻网 |
淄博新闻网讯日前,山东淄博市总会、淄博市劳模协会联合下发通知,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这是淄博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和爱护,增强劳动模范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劳动模范保障水平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通知要求,凡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年龄在18至60周岁的由单位工会统一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办理的险种包括团体重大疾病,定期、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每份保险费23元,保额7500元,每人可投保多份(保期一年)。费用由劳模所在单位负责解决,市属、区属破产企业的劳模,由市总工会、区县工会负责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目前,已为全市符合条件的1268名劳动模范,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涉及单位86家,保额1308万元。这一活动的开展,推进了与政府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的职工互助互济工程机制的建设,为劳模构筑起了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深受广大劳动模范的欢迎。这是当前新形势下工会组织创新的又一举措。(通讯员 朱晓斐 记者 张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