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戴孝喊冤揭出武威惊天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17:52 兰州晨报

  多个单位联手“作为” 可怜的哥蒙冤六年 市委书记责令彻查戴孝喊冤 揭出武威惊天假案 事发:的士撞伤醉汉

  3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凉州区宋家园村任永琴老人的家里。提起不堪回首的往事,头发花白的任永琴老人表情复杂。老人说,从案发至今已经6个年头了,过去的屈辱和泪水已经成了她一生中无法忘却的记忆。她非常感谢武威市委书记张绪胜和敢于主持正义的武威市纪检部门,让她在绝望的时候感受到了政府的温暖。

  任永琴老人说,1998年5月20日晚11时许,她的儿子白万保驾驶着运营不到半年的出租车在武威城区拉客,就在白万保驾驶出租车在大什字由南向西转弯时,一位向北行走的醉汉朝他的车走来,白万保急忙刹车,醉汉杨某还是撞到出租车后摔倒在地。白万保赶紧下车将额头被撞伤的杨某送到武威市人民医院(原武威地区医院)进行治疗。处理:交警违规扣车

  任永琴说,杨某住院后的第二天,受理此案的交警要求白万保向医院缴了5000元的治疗费。让白万保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事故发生之后,交警部门对该交通事故没有立刻做出处理,直到第二年———1999年8月3日,交警部门才做出认定:白万保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0条、第21条规定,负全部责任。

  9月28日,处理事故的交警赵某在未出具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白万保的车扣押了。一审:法院采信伪证

  任永琴告诉记者,杨某为了获取高额赔偿金,采用伪造单据、涂改票据、虚开假伤证明等卑劣手段,要求白万保赔偿经济损失5.5元之多。

  白万保认为杨某在坑人,拒绝赔偿。于是,杨某在事隔一年零四个月后向凉州区法院(原武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令人费解的是,该院竟受理了明显过了诉讼期的案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该案审判长张某于1999年10月将白万保的运营车不合法保全长达4年之久。白万保称,他的车向保险公司投了第三责任人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这起交通肇事赔偿案无论如何判决,均不存在无能力执行的问题。他对法院非法扣车,致使其车辆报废实在无法理解。

  2000年4月19日,凉州区人民法院(原武威市人民法院)根据杨某在医院虚开的住院一年的证明和交警部门的认定,判决白万保赔偿杨某护理费、伤残补助等各种费用总计32149.69元。

  白万保称,出院后的杨某一直在单位上班,且一直在领着工资,但杨却向他索赔一年的工资。上访:四处申诉无果

  白万保不服一审判决,遂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武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00年12月底,中院根据杨某的“十级伤残”证明、虚开的医药发票以及交警部门原来的责任认定书等,终审判决白万保赔偿杨某医药费、伤残补助费等14890.29元,限判决生效后一月内履行。

  令人惊异的是,杨某只住了20天院后便正常上班了,没有任何病历的346天“家庭病床医药费”仅凭一张假发票就能证明吗?不服判决的白万保于2001年2月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2002年,该院驳回申诉,认为他们的处理并无不当,让他服判息诉。

  驳回申诉后,白万保的母亲任永琴开始踏上漫漫上访路。老人含着泪水告诉记者,她多次找到当时的有关部门,要求为儿子讨回一个公道,但个别单位不但不理睬她,而且有人对她进行了无端的辱骂。

  6年间,除了周末,不论刮风下雨,她都来回奔波在兰州、武威的政府部门间,几乎倾家荡产,光复印材料就花了近3000元钱,找过的人也多得无法记住。喊冤:惊动市委书记

  2004年2月20日,任永琴在几乎绝望的时候,穿着写满状词的孝服在武威市委门口喊冤,此举惊动了市委大院,市委书记张绪胜知道此事后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有关部门严查。市委副书记陈青亲自督办此案,在武威纪检部门的彻查核实下,长达6年的这起很平常的交通肇事案峰回路转:2004年底,在纪检委主持召开的与该案有关的法院、交警、医院等七部门主要领导的协调会上形成《关于协调解决白万保及其母亲任永琴长期上访问题的会议纪要》,认为凉州交警大队(原武威市交警大队)、凉州区法院、武威市人民医院等部门以及杨某在该案中分别负有一定的责任。由于白万保出租车肇事后长期没有运营给其家庭造成一定困难,会议协商同意由凉州区法院向白万保赔偿3.7万元,交警支队赔偿1.6万元,市医院赔偿1.2万元,杨某赔偿5000元。

  涉案的其他部门共向受害人白万保赔偿7万元。要求交警支队依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白万保新购出租车的运营手续;白万保原有的甘H·06139号出租车归凉州区法院所有。

  3月27日,记者在任永琴的家中了解到,目前有关单位给白万保的赔偿款已经支付,任永琴买的新出租车也顺利地办理了相关手续上路了。

  6年来,任永琴的脸上首次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但该案中的“造假者”和“用假者”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文/图本报记者张永生(来源:兰州晨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第24届香港金像奖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房贷利率上调
本田雅阁婚礼门事件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房价高难道错在百姓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