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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出台标准管理学生饮用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14:2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慧燕) 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学生饮用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在深圳生产、销售的学生饮用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包装、运输、储存要求等。

  据了解,由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起草的《学生饮用奶》规定,原味学生饮用奶,就是不添加辅料的学生饮用奶;调味学生饮用奶,添加不超过20%的辅料的学生饮用奶。在对原料要求中,牛奶不得使用复原乳;不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学生饮用奶中只要有一项指标试验不合格,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意见稿还规定,在包装盒(袋)上印制统一标志,且注明“不准在市场销售”的字样。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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