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祝维沙肯定被抓 张海不允许被保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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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15:0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3月29日电据《新京报》报道,昨天,佛山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副队长黄志潮证实,“张海、祝维沙等人肯定是被抓了,但是祝维沙具体是协助调查还是拘留还不方便跟你说。”同时,黄志潮表示张海一案是重大案件,向检察院申请逮捕张海还不是时候,并且目前不允许张海提保候审。 张海不可以被保释 从3月24日晚被公安刑事拘留之后,到昨天为止已经过了4天,按照法定程序,佛山市公安局可以向佛山市法院申请逮捕张海,不过昨天黄志潮向记者透露,目前佛山市公安局还没有向检察院提出逮捕张海的申请。 黄志潮说:“逮捕张海还没那么快,按照规定我们还有30多天的时间,因为案件重大,张海目前还不可以被保释。”而昨天张海的律师吕涛对记者表示:“张海案件还没有新进展,张海目前也还没有找过我,对于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据佛山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介绍,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于现行犯罪嫌疑人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也就是说,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该工作人员表示。 不过也有知情人士称,目前警方只是以“涉嫌挪用资金”为由下发拘留令,而张海还涉嫌做假账、虚假投资、虚增销售等其他罪名,因此短期内难以对其提出诉讼。 祝维沙肯定被抓 佛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黄志潮表示:“张海和祝维沙肯定是被抓了,张海是因为涉嫌挪用资金,祝维沙是什么原因还不方便说。” 知情人士透露祝维沙可能也被拘捕。但是这两天各个方面都出言十分谨慎。从2004年10月的健力宝股权争夺事件开始,祝维沙就神秘失踪,未在公开场合露面。但据知情人士透露,祝维沙很可能是被公安机关请去协助调查。 同时黄志潮还表示,目前张海一案“是在广东省公安厅的指导下进行,目前省公安厅和佛山市公安局在共同调查审理”。而记者在佛山市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门口看见许多车牌号是广州的车辆,刑侦大队的内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并没有出现这样很多外地部门来我们这里的情况,这两天这里的外地单位车才多起来,都是来协助调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