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呼唤法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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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2:0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2002年12月25日,“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中心安徽医科大学接受站”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我省第一家,也是全国首个以省的名义成立的遗体(器官)捐献中心。 今年3月25日,该接受站工作人员付杰告诉记者,按照教学要求,医学本科的学生应该是2至3人实习解剖一具尸体,由于数量不够,安医大10多人才能解剖一具,“但这两年,自愿捐献遗体的人开始增多。” 余铸华,33岁,初中文化,家住宿松县长铺镇新集村,他们弟兄4人都患家族性进行性下肢萎缩症,父母也死于此病,家里为治病已经一贫如洗。今年2月,余铸华来到安医大接受站办理了无偿捐献遗体手续。他在遗嘱中说,他将来去世后,希望自己的遗体对研究治疗这种病有帮助,让他的后代和类似的家庭不要再有这种病发生。王守拙,77岁,身体健康,台北某大学教授,籍贯安徽定远,去年8月17日到安医大接受站办理了捐献手续。他说:我是安徽人,我去世后,要把遗体捐献给家乡,作教学研究之用…… 一位女志愿者这样写道:“我是一名食道癌患者,自知时日无多,我一生中共经历大小手术10次,有很高的研究价值,愿死后捐献遗体,供医学研究用,器官无偿移植给他人。” 另一位老人生前在遗嘱中说:“我死了,遗体也没啥用,捐出去,比火化更有价值。”这朴素的话语为破除传统老观念作了最好的注释。 付杰说,随着遗体捐献工作的深入开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家属在捐献人去世后,不执行捐献人意愿,不捐献其遗体,因此迫切需要一部法规来规范。在目前我国没有关于遗体捐献的统一法规的情况下,希望我省能像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山东等地那样,尽快出台一部地方法规,保障捐献者的权力和义务,从经费、人员、设备、监督管理等方面促进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更好地开展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