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法院的高明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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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2:22 人民网-华南新闻 |
黄日飞 张慧鹏 法庭数量少了7成,平均结案数却增长了两倍多;院机关还是那座人均不足5平方米的旧楼,每个法庭都建成了人均办公面积34平方米、审判庭面积600平方米的崭新大楼——— 进入广东高明境内,一块招商引资的大型公益广告格外引人注目,上面写着八个大字:选择高明,高明选择。高明法院在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中也演绎着一次高明的选择。近年来,法庭数量少了7成,平均结案数却增长了两倍多;院机关还在那座人均不足5平方米的旧楼里,每个法庭都已建成了人均办公面积34平方米,审判庭面积600平方米的崭新大楼。 “其他的都可以等,法庭建设一定要先上” 几年前,高明有10个法庭,每年结案不到100件,审判人员也仅有两三个人,法庭多数都是狭小的平房。滞后的办公设施,松散的法庭管理,高明法院的基层建设曾一度陷入困境。 2000年,时任高明法院院长吴耀棠主持召开党组会,并形成了一项重要决议:对辖区内的10个法庭进行大撤并,建3个中心法庭,院机关办公楼先不建,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打一场法庭“三化”(规模化、规范化、自动化)的“歼灭战”。 当时,高明法院在一座人均办公面积不足5平方米,已近20年楼龄的旧楼里办公。这一决议就意味着院机关的新办公楼至少还得往后推6至7年。当时,有的同志想不通:别的法院都搬进了新办公楼,我们本来就落后,还要等?而院党组也算过两笔账,一笔是经济账:并不富裕的财政如果全部用于法庭建设,再加上上级法院支持的一部分资金,3个法庭建成就指日可待,可如果都用来建院机关,还是不够;另一笔是群众账:高明法院近一半的案件在法庭审理,当地老百姓打官司多数都是去法庭,法庭建好了,群众诉讼就方便了,最先受益的是基层群众。 于是“其他的都可以等,法庭建设一定要先上”成了高明法院领导班子的共识。一场人民法庭大建设的好戏拉开了序幕:2003年4月,明城法庭竣工,10月,更楼法庭竣工,2004年1月,三洲法庭竣工,3个法庭全部建好———至此,高明法院的法庭建设掀开了崭新的一页:平均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34平方米,另有近600平方米的审判庭,每位法官都配备了一个专门的法庭。 “法庭建设是一种形象,但绝不是政绩工程” 记者采访高明法院院长何树志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断了谈话,何院长说:“对不起,我得去一下三洲法庭。”原来,三洲街道办专门给三洲法庭购置的复印机送过来了。像这样政府给法庭添置办公设备在高明法院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据了解,在法庭建设过程中,高明区、镇、街道的党委、政府部门给予了鼎力支持:3个法庭建设的全部用地都由当地政府无偿划拨;三洲法庭的审判、办公设备基本由三洲街道办包揽;明城法庭的审判、办公台椅也是由政府购置;更楼镇还主动派出人手,机械平整法庭工地、修建周边绿化带、篮球场;明城和三洲两个法庭所在地政府还主动为两个法庭添置了车辆。高明区各级党委、政府为法庭的装备先后投资逾百万元。 是什么原因让党委、政府如此重视法庭建设?高明区委副书记黄坚告诉记者:“人民法庭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形象。把法庭建设好,不仅体现着法律的威严,同时也为诉讼者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法庭建设是一种形象,但绝不是政绩工程,而是一种投资环境,让投资者对当地的法治环境充满信心。” 近几年来,高明经济呈现跨越式发展,仅去年就吸引投资121亿元,是2000年的11倍。黄副书记笑着说:“看着一幢幢威严耸立的法庭,和法庭里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法官们,投资者们的信心就会更足。”“楼盖好了,我们该怎么办?” 去年1月,当三洲法庭的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后,高明法院党组又一次专门召开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3个法庭的大楼都盖好了,我们该怎么办?” “不能让基层建设仅局限在基础设施建设”成了高明法院上上下下的共识。于是,如何提升法庭的管理水平、办案的质量和水平成了高明法院党组工作的重中之重。把高明法院的法庭建成规模化、规范化、自动化的“三化”法庭也成了新一届高明法院领导班子清晰的加强基层工作的思路。 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19名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党员法官和书记员充实到了法庭。为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高明法院决定把支部建在法庭,2004年3个法庭的党支部正式成立。 结合审判实际和诉讼程序的管理模式,在各人民法庭大力推行统一的建章立制。首先是奖罚分明的岗位责任考核机制,其次是案件效率保证机制。制订了《审判工作流程系统管理办法》,建立起法庭案件的审限跟踪管理制度、庭长的催办督办制度、可能超期审判的警告制度以及故意超期的处罚制度;同时,建立法庭案件质量自查机制,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和疑难案件讨论。各法庭还出台“巡回立案”、“预约立案”的便民措施。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目前,高明法院的法庭建设成效已初现:2004年3个法庭法官平均结案106件,比法庭调整前的1999年增长了136%,上诉率下降了6%,上诉维持率增长了15%,调解率翻了一番。 《华南新闻》 (2005年03月30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