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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依法治“民”到依法治“官”(省部长谈依法行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6:23 人民网-人民日报
从依法治“民”到依法治“官”(省部长谈依法行政)(图)
本报记者 刘杰 柳晓森

  对“红头文件”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绝不姑息

  记者:王省长,安徽省推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已有两年,在全国影响很大。对它的作用,您曾用“四两拨千斤”来形容。请问,它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王金山: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严格依法行政,首先就是要转变观念,实现从依法治“民”向依法治“官”、依法治“权”的转变,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2002年12月,安徽省第149号省政府令发布了《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在省内各级行政机关引起很大反响。依照该规定,省内各行政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时,必须送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个时期以来,一些行政机关通过制发“红头文件”自行设定收费、许可、强制等权力,随意增加群众义务的现象较为普遍,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倾向明显。《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颁布,就是为了遏制这一现象。我们要从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入手,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制度要求,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时,必须送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规范性文件,部门不得印发。擅自印发或不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的,由政府法制机构提请政府予以撤销。这项制度自2003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共受理省政府部门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100余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的约占60%。全省各市级政府法制机构受理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近千件。对“红头文件”表现出的种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问题,各级政府决不姑息,坚决纠正,有效地提高了政府机关依法决策的水平。

  平均每四天收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记者:安徽省抓行政复议工作的力度也很大,这项工作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利益。请您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王金山:行政复议也是有效实现依法治“官”的制度。行政复议是政府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处理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争议的法定渠道,是政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

  2000年以来,安徽省政府收到群众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378件,平均每四天就收到一起。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各级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责令履行职责的约占30%,经协调使申请人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后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的约占20%。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约占50%。

  行政复议案件的依法、公正、及时处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有的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当事人多达上千人,通过依法、公正地处理,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避免了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

  制度和机制创新达36项之多

  记者:安徽在依法行政工作中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的创新,这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王金山:贯彻执行国务院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涉及政府基础性、全局性工作的系统工程,是各级政府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以创新的精神,通过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000年以来,安徽省政府在法制建设方面的制度和机制创新达36项之多。为保障行政机关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安徽省在依法行政的有关规章制度上大胆创新:建立立法咨询员、立法信息员、立法听证会、立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政府规章实施效果测评等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政府决策的立法决策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提高了立法决策的质量;建立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对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实行统一资格考试或者考核,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开发行政复议网上申请系统,方便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申请行政复议;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和案卷公开查阅制度,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30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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