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谐社会的重大立法(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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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6:2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范季海 紧急状态法的酝酿起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这是一个和谐社会的促进法、保障法。 说起紧急状态,一般人并不是很了解它的内涵。但谈起非典、禽流感,人们或许记忆犹新。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如果没有有效应对机制,生命财产的损失则难以估量。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追求平常时期社会的安定和谐,也要求非常时期社会能经受得起风险的考验。 应对突发事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现代社会是个高风险的社会。突发事件不仅包括传统的自然灾害和内乱,而且包括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经济危机等。很难想象,一个社会难以应对突发事件,每逢灾难,人民生活就彻底打乱,损失惨重,谈何和谐社会?制定紧急状态法,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轻财产损失,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必将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和谐。 用法治手段来应对突发事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胡锦涛同志阐述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是民主法治。制定紧急状态法,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用制度来规范人的行为,划分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的责任,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制定紧急状态法,还有助于界定公权力和私权利的范围,有效保障公民权利。法律规定了行政权力行使的原则和程序,不允许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为了克服危机不择手段。 紧急状态法出台,有助于保障社会的安定团结,将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国古代大禹治水,靠的是智慧和勤奋,战胜突发的自然灾害。而在现代法治社会,我们依靠法治,依靠科学,筑起应对突发事件的屏障。可以预料,紧急状态法的制定和实施,将更有利于有效控制危机,在最小代价下克服危机。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30日 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