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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立法经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6:23 人民网-人民日报

  美国、日本、俄罗斯、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等许多国家都建立起了以宪法和紧急状态法为基础、以应急专门法律法规为主体的一整套应急法律制度。俄罗斯以宪法和紧急状态法为基础,制定了100余部配套联邦法律、法规和大量总统令、政府令。日本以宪法和内阁法等为基础,出台了50部配套法律。

  从宪法与紧急状态法的关系看,有两种立法模式:一是宪法对紧急状态作出原则性规定,此后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紧急状态法。例如法国、俄罗斯。二是宪法没有直接规定有关紧急状态的内容,而是由单行法律直接对紧急状态作出规定,例如美国、日本。

  从紧急状态法与一般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关系看,也有两种立法模式:一是紧急状态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分别立法。例如美国、俄罗斯、土耳其等。二是紧急状态法与一般突发事件应对法合并立法。例如日本、澳大利亚等。日本首相根据《灾害对策基本法》、《大地震对策特别措施法》的有关规定,有权决定并宣布全国或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30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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