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为森林义务扑火员上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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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6:33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浙江乐清市为1448名义务森林扑火队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工作日前完成。此次投保,以政府采购形式进行,节省资金20多万元。 据了解,乐清火险区被浙江省划作二类森林火险区,内有北雁荡山等两个国家级风景区,森林结构复杂,以易燃的针叶树种松树为主,火灾隐患很大。2004年以来,乐清在全市各乡镇建立了64支义务扑火小分队,扑火队员1448名,基本上做到6小时之内乡镇自我扑灭山火。2004年,乐清市成功地扑灭了30多起森林火灾,大型调动10多次,没有向上级防火部门求援过。同时带来的问题是,森林扑火受伤人员达7人,其中重伤2人,政府医疗费支出近百万元。 去年底,乐清市防火办委托该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开标后经评审,5家竞标保险公司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中标,原先保险金额估算70多万元,最后以51万元成交。每位队员实行人身伤害5万元、死亡8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陈柳 吴兹益) 《华东新闻》 (2005年03月30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