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受伤 五单位接报不施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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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7:41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3月12日,在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茶恩寺镇107国道1723公里路段,衡阳市29岁的流浪人员张衡生因车祸受伤5天后被发现死在公路边。 据当地村民反映和警方事后调查,张衡生3月7日晚9时许在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中受伤。而后,虽然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湘潭县交警大队、湘潭县公安局茶恩寺派出所、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和茶恩寺镇政府民政所等5个单位相继接到电话报案,但他们均未采取措施。无助的张衡生因伤病和饥寒而死去。 住在107国道边的村民唐翠英说:“她和家人赶到现场,发现路上只剩下一个蓬头垢面的赤脚男子倒在路边,受伤的脚踝关节等处正在流血。 在附近租房做生意的彭术平拨通了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电话。值班接警员朱京燕既未报告当晚值班长,又未按照规定下达出警指令,甚至连接警记录也没有,就给彭术平提供了一个湘潭县交警大队值班电话号码供其自行联系。 后来,彭术平又连续两次拨打县交警大队电话。当班接警员张罗山得知发生车祸、肇事车辆逃逸的情况后,同样不上报、不记录、不指令出警。 12日清晨,当地村民李菊云老人在为张送饭时发现他已死在距国道边2米远的斜坡上。事后,据湘潭市警方提供的一份调查材料显示,张衡生系衡阳市人,死时年仅29岁,曾就读于一所大专学校1年后辍学,有精神病史,3日离家出走。 面对沸腾的社会舆论,湘潭市公安局及有关部门开始对此事展开调查,据透露,湘潭市公安局就上述环节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对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员朱京燕、湘潭县交警大队接警员张罗山给予辞退处理,对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等单位的另外9名直接或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据新华社长沙3月29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