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尊重法律的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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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8:34 东方早报 |
高向东,华师大学工部部长,上海唯一参加新规定讨论的学生工作者。 去年10月16日到17日,高向东去北京参加了新规定讨论稿的研讨。来自北京、重庆、山东等省市的25位高校学生工作者、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代表以及法律专家参与了讨论,最终形成送审稿递交领导。此前,有关方面就成立了修改规定的专家组分赴32个省市自治区高校调研,高向东拿到的讨论稿已经是数易其稿之后的成果。 早报:我们都很关心本科生结婚的规定,这在当时讨论时有否引起争论? 高向东:在是否放开结婚的问题上几乎没有争论,当时我们讨论团队里还有一些法律专家。这次新的规定有几个重大政策性的调整,其中一个就是严格依法建章,比如结婚问题,就取消了与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规定,以前的规定是“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这次的规定里取消了这样的表述,可以理解为本科生结婚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我认为这是一种尊重法律的进步。 早报:意见相当统一?有没有担心一旦放开学生们会掀起结婚的潮流或者说是变相肯定了当前校园恋爱的风潮? 高向东:是的,我们当时的确也有这样的担心,对新规定的后续问题进行了讨论。虽然可以结婚了,但是对本科生结婚各个高校要具体做规定,比如在校夫妻住宿问题怎么解决?怀孕要不要规定休学?小孩的户籍怎么处理?我想从现在起到9月1日这段时间,各个学校会抓紧制定细则。 早报:事实上,在新婚姻法实施后,别的省市的高校已经出现在校女生高调结婚的事件。 高向东:对,但是上海之前并没有放开。以前也有学生找到我这里来要求结婚敲章,一般一个学期会有一两个学生,一般都是女生,男朋友年纪比较大,到了大四快毕业了希望结婚,但是我们根据原来的管理规定都没有同意。现在尽管不需要经过学校的证明,但是我想在校本科生年纪小,且学习压力重,加上怀孕、住宿等现实问题也不会轻易选择结婚。早报:我们注意到新《规定》新增了“学生权利和义务”一章。明确要求学生在退学处理或违纪处分方面具有陈述、申辩和申诉权,学校有明确程序予以保证。您是怎么看待这个修改的?是否意味着学生在校园管理上权利的扩大? 高向东:这是新规定强调以学生为本的体现。以前规定的相关表述是“对本人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现在更加具体,要求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并规定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校方要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等等。我想这是对学生权利的更大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