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证人作证摔伤老太获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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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8:45 东方早报 |
80高龄的王老太在公交车上摔伤后竟被驾驶员弃于路边,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去年8月,王老太在上海电视台连续三次播出“寻人启事”寻找目击证人。 昨日,在目击证人的帮助下,王老太终于讨回了说法:市一中院终审判决浦东冠忠公交公司赔偿王老太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47321.77元。 2003年7月27日6时许,王老太独自一人乘780路公交车。车快到站时,驾驶员一个急刹车,王老太没站稳摔倒在地。驾驶员见状,竟将王老太抱下车放在站台附近,随后驾车驶离现场。 王老太随后被交警送往医院。经诊断,王老太为右股骨粗隆间骨折。由于780路所属的浦东冠忠公交公司矢口否认王老太是在车内受的伤,无奈之下,王老太想到了寻找目击证人。在各方努力下,4名热心市民站了出来,表示曾目击驾驶员将王老太抱下780路公交车。 庭审中,公交公司称。由于王老太未能出示当天的车票,故公交公司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由于公交公司没有证据证明王老太受伤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同时却有目击证人证明780路驾驶员将王老太弃于路边,因此公交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市一中院认为,浦东冠忠公交公司在王老太受伤事件中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