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执行错峰计划将被强制停电两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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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8:48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南小渭)不执行错峰的企业将被强制停电两天。昨日,记者从广电集团东莞供电分公司获悉,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对于用电高峰期不配合检查人员工作的用电企业和不执行错峰轮休计划的企业,供电部门可以强制其停电48小时(即两天)。 企业都必须错峰用电 据了解,鉴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东莞今年供电形势不容乐观,为做好用电高峰期的电量电力调配工作,更好地使电力服务于社会,市经贸部门日前专门批复了供电部门的今年东莞错峰用电方案。 据有关部门要求,电力部门将继续加强错峰用电的宣传,力求取得用户的理解和配合,努力做到“错峰不拉路,避峰不减产”。 据了解,按照要求,全市工业企业都必须实行错峰用电,但每周错峰时间需控制在1天以内(不含轮休1天)。具体错峰用电将按轮休、避峰、计划错峰三部分实施,具体的线路、负荷及日期将由供电公司根据系统需要进行调整。 拒不受检强制停电两天 据介绍,供电公司将根据网供指标和地方电厂出力情况制订各镇区错峰用电指标,各镇区供电公司根据错峰用电指标制订各镇区工业用户轮休、避峰和计划错峰月度实施方案,并将错峰月度实施方案提前通知用户。 根据经贸部门的批复要求,不配合错峰检查工作或有意拖延检查人员入厂时间的企业,检查人员可以通知镇区经贸部门协调处理,如不配合可发出处罚通知书,在通知书送达12小时后,执行强制停电48小时的处罚。 同时,对于企业被举报没有执行错峰轮休计划的,一经查实,严格执行强制停电48小时的处罚,而举报企业,则可以适当减少错峰轮休天数。 确保居民学校医院用电 据悉,供电部门还将确保居民、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的用电。同时供电部门还将加快对居民和工业用电混用输变电设施的地方进行改造,按照用电性质分开供电,解决错峰轮休用电时影响到居民生活的问题。 供电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要科学用电,节约供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