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查处5家违反国家化肥价格政策规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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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8:5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九日电中国政府为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遗其力,而保持化肥价格稳定是其中一环。但还是有些企业见利忘义,违反国家规定的出厂最高限价销售等政策。二十九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近期直接组织了对部分全国大型氮肥生产企业价格执行情况的重点检查情况,并将五家违反国家化肥价格政策规定的化肥生产企业公诸于众。 据悉,陕西省渭河煤化工集团公司和内蒙古天野化工(集团)公司、中石油宁夏化工销售分公司销售尿素时,违反国家规定的出厂最高限价。 重庆建峰化工总厂采取多收运杂费的形式,变相提高尿素出厂价;四川泸天化(集团)公司销售部分尿素时,未提供服务而收取服务费。 另外,在检查其它化肥生产企业中,发现有的生产企业存在销售尿素一货两票,先按出厂价结算,另向购买方补收已售出尿素差价款的问题;有的生产企业在销售尿素价外收取加工费,变相突破国家规定的出厂最高限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检查重点,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春耕期间化肥等农资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