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领导出书是个好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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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9:0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有感而发陈旭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出书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未经组织批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得以个人名义参与出版物的编写工作,不得在出版物上挂署党政职务头衔;不得利用职权和影响在出书中谋取不当利益等“五条禁令”,凡违反“五条禁令”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查实,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现在,领导出书成了一种时尚。但有些领导出的书,大都是他们在一些会议上的讲话稿和秘书以他们的名义在报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学习体会之类的文章汇编,抑或个别领导胡诌的名为“律诗”实为顺口溜之类的所谓诗词。出书对于领导来说,不但可以提高知名度,而且还可以成为向上炫耀的“政治资本”。更大的好处是,如果出版一本书,卖给下属单位或者有关无关的部门和机构,赚钱就是名正言顺的了。可以说,这些书很少有私人购买者,大都是公款买回后发给大家的。 领导干部出书,可以收到一定的名利,但给下级财政增加的负担是不可轻视的。而且,这些质量不高的书籍在社会上流传得愈广,对领导形象的损害就愈大。四川省对领导出书加以规范,实质上是对领导们的一种爱护,各地亦应效仿。领导干部也应自重自爱,不要因为出了不像书的书,既劳民伤财,又被群众耻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