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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来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9:28 南方都市报

  七十二烈士纪念日,与史实有误

  贵报昨日报道,“今天(3月29日)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殉难94周年纪念日,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一行将前往广州黄花岗谒陵”。据史料记载,黄花岗起义的时间是在宣统三年农历三月二十九日,按照阳历算是1911年4月27日,史上又称“三·二九起义”。后来,清朝被推翻,民国建立后,国民党改行公历制度,但仍沿用大家对起义事件的惯称。一直到1924年5月1日,孙中山先生莅临广州岭南大学,出席在怀士园(怀士堂前大草坪)举行的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纪念大会时,仍称农历三月二十九日,即当年的5月2日,为黄花岗起义13周年纪念日。但1924年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决议,把公历3月29日定为七十二烈士纪念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沿用了民国时期的用法。

  笔者以为,以阳历3月29日为七十二烈士纪念日的做法,十分不妥。不如,将纪念日改为每年农历三月二十九日,或者是阳历4月27日。历史必须以真实、客观为第一要义,而不可以做“差不多先生”。刀刀鱼

  “签名”不等于民族主义情绪

  我的文章《不要让民族主义情绪掩盖民主理性》在《中国青年报》发表后,在网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许多网民对本文某些观点持批评态度。事实上,网民的批评让我认识到文章存在的一个重大硬伤——简单地把众多网民签名反对日本“常任”的行为,认定是一种民族主义情绪的表现。事实上,民族主义情绪确实存在,这从许多网民签名,乃至后来对我文章的批评的留言中可以看出。但如果把签名反对日本“常任”仅当作是一种民族主义情绪的表现,就大错特错了。

  我们之所以要反对日本“常任”,不应该仅仅是出于某种民族主义情绪,出于中日之间的历史恩怨。而是因为,联合国安理会作为当今时代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机构,其常任理事国席位可谓“天下公器”。所以,决定一国能否担任常任理事国,也就更应该从世界和平、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出发。就日本而言,作为在近代曾疯狂侵略他国、给世界和平带来巨大灾难的国家,它至今拒绝深刻反省自己的法西斯罪行,令所有爱好和平的人民难以接受。因此,从根本上来说,日本缺乏足够的国际道义责任心,缺乏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的诚意。作为一个拒绝反省错误、无视他国人民的苦难、美化侵略战争的国家,日本的言行与联合国宗旨是背道而驰的,因此也就根本不应该有资格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这才是我们反对日本“常任”的最充分的理由。 邓清波

  大学生可以结婚了,但你们高兴个啥

  教育部昨天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不再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对此,有人称之为一个企盼多年的“开禁”。

  我已经不再是大学生了,不为此开心是正常的,可那些在校大学生,也不见得就有理由欢呼呀,结婚是你们的自由,这在《婚姻法》里是早有规定的,过去不能结婚,完全是高校的管理规定在作怪,一个高校的规定否决了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这很可笑,完全是一种法律上的扭曲,现在只不过是将扭曲再重新伸直而已,值得很开心吗?如果说这也是法律的一个进步,那这种进步也太不足挂齿了。

  但不管怎么都好,开禁再迟来也还是来了,一项纸面上的权利落在大学生的身上,开始看得见摸得着了,为之开怀一下也是应该的,但权利并不会只带来好的,它也会带来坏的,在诸多的烦恼中,现在又多了一项:到底要不要结婚?这可也是个烦人的选择啊!

  结还是不结,这种两难的选择在日后必然会成为大学生们一个巨大的困惑,明天,或许就在今晚,你的女朋友就不再问你爱不爱她,而是问你:我们结不结?

  由此看来,还是先提醒一句正兴高采烈的大学生们,你们先别太高兴了,还是先冷静一下,想想你们所面临的苦恼吧。别以为结婚都是开心的,林肯在结婚那天,走在去教堂的路上,朋友向他道喜,他苦着脸说,你们祝贺我什么呢,没看见我正走向地狱吗? 范辉军

  流产也要行政审批吗?

  为了平衡男女性别比例,哈尔滨市实施了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要求怀孕14周以上、出于非医学需要打算终止妊娠的妇女,必须经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的书面批准,未获批准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做人工流产手术。

  有关部门平衡性别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站在市民的角度讲,该规定的实施缺乏法律依据,因为做不做流产完全是个人的事,计生部门要进行审批必须有法律授权,没有授权,审批就是非法。而且,这样的规定势必要侵害个人的隐私权,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的女性由于避孕工具使用不当意外怀孕,或者未婚先孕、遭到强暴而怀孕等,如果需要出具证明,就涉及到个人隐私,况且,政府部门又凭什么推定所有怀孕14周以上要做人流的妇女,都存在人工选择胎儿性别的嫌疑?从这个角度讲,这项规定理应废止。

  政府部门为平衡人口性别采取强行干预的措施,本来无可非议,但这些措施不能随意扩大,可以对医院以及一切医疗鉴定单位加强监管。在这个范围里的一切监管措施,都是合法的。但是,超出这个范围,或者越过这个监管难度很大的领域,试图直接进入公民权利的领域,这都是非常不合适的。 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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