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叫停“花园式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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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9:30 南方都市报 |
珠三角叫停“花园式工厂” 厂区不得建宾馆、招待所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专家称此举将终结隐形圈地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陈韩晖)草坪大得像足球场,庭院内点缀着亭台假山,而厂房却只有一小片,今后这种“花园式工厂”在珠三角将不允许再出现了。记者昨日获悉,省国土资源部门明确,在珠三角土地紧缺地方的工业园,要处理好绿化与厂房建设关系,鼓励建多层厂房。 工业用地不能建成套住宅 据悉,国土资源部公布实施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明确规定,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在工业开发区(园区)或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今后新建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专家指出,这意味着曾经一度流行以“花园式厂房”为名的隐形圈地方式将终结。 据悉,自1996年以来,我省平均每年建设用地达53.9万亩,GDP每增长1个点,要消耗土地5.08万亩,珠三角大部分城市正面临无地可用的困局。未来15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省仍处于用地需求高峰期,为解决土地供求矛盾尖锐和粗放利用同时并存的问题,我省提出把节约和集约用地放在首位,着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有的工业园区怀囤地之心 据介绍,随着我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不断增强。但是,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主要还是以协议方式出让,工业用地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工业用地低门槛,工业项目用地无标准、无控制,导致出现宽打宽用,粗放利用,能建多层厂房的只建单层厂房等多种问题。尤其是在工业园区内,有的项目在申请用地的同时,即有囤地之心,各种“花园式工厂”于是大行其道。造成用地结构失调,投资强度过低,重复建设和闲置现象严重等诸多问题。 土地合同必须列明容积率 据悉,今后我省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划拨和出让土地并轨,严格并逐步缩小划拨土地范围,逐渐实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今后供地,要将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的约定写入土地使用合同。对工业项目用地必须有投资强度、开发进度等控制性要求。土地使用权人不按照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不符合投资强度和容积率的,不符合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的,将不予供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