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鼓励法律介入清欠工作欠薪欠款“头悬”司法利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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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9:33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董振霞通讯员孔祥林刘峰)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彻底解决清欠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根据市政府下发的有关通知,我市将鼓励法律介入清欠工作,明确表示遇到工程款拖欠和民工欠薪等顽疾要依法维权。 通知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引导和发动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建设领域纠纷当事人之间的非诉讼协商、调解活动,对确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案件,鼓励和支持律师接受农民工委托,代理其参加诉讼或与相关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对于经济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律师费。司法行政机关将对法律服务机构代理农民工案件加强管理,跟踪指导,采取收集各方反馈意见、出庭旁听、抽查卷宗、检查评比等办法,努力保证农民工都能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倡导建筑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签订合同、重大决策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促进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企业工程合同、农民工劳务合同及其它各类合同的依法订立、审查、履行、监管、备案、登记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合同公证制度。完善业主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建立建筑业企业的履约责任险和保修保险,引导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就拖欠工程款制定还款计划,并进行公证,保障建筑业企业能够及时收回工程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