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氏兄弟制造湖北省最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绊倒4名国税局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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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9:40 武汉晚报 | ||
本案侦查历时3年。截至目前,武汉市国税局汉南分局局长徐刚业被判刑,湖北省黄梅县濯港分局局长高张杰及副局长朱泽军已被提起公诉,黄梅县国税局长吴建华也将于近日起诉。另外,10余国税干部受到了党纪和行政处分。 破案过程 虚开3.8亿元增值税发票 “朱氏兄弟”即来自广东省潮阳市的朱明州、朱明桂,两人职业均系当地农民。2004年4月9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二犯死刑(注:二朱现已提出上诉)。 法院查明,从1996年3月开始,朱明州在我省和广东开了三家“皮包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亿余元;其弟朱明桂,学着哥哥,虚开增值税发票2.2亿余元。 朱氏兄弟貌不惊人,却以“生意人”的眼光,以身试法,制造了我省史上最大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朱氏兄弟”走上审判台,找他们购买增值税发票的人被牵了出来。2002年至2003年期间,江汉区检察院连续起诉了几起购买增值税发票的嫌犯。这些嫌犯中,不乏大集团、大企业中的精英。 沿着一个问号检方顺藤摸瓜 朱氏兄弟从哪儿弄来这多增值税发票呢?侦查人员意识到,朱氏兄弟的背后,一定隐藏着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行为。 在湖北省、武汉市两级检察院的支持下,江汉检方利剑秘密出鞘。 检察官首先制定了“三步走”的工作方针。一是密切关注“朱氏兄弟”的追抓及审判进展;二是提审上述非法购买增值税发票的嫌犯;三是到税务部门调查走访,收集相关证据。 为撬开两朱的嘴巴,检察官前后提审了20多次。 检方剑指汉南拎出国税局 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追查利剑首先指向汉南区国税分局。 查案初期,检方虽已确定该局有人渎职犯罪。但具体是谁呢?据检方以往惯例,办理渎职侵权案件立案需明确犯罪嫌疑人。可现在,明确的嫌犯不存在。 经过多次研究和反复论证,江汉区检察院提出采取“以事立案”的方式来突破困境。只有立了案,依法追查才可能有实质突破。这一想法,得到省、市检察院大力支持。 由此,原汉南区国税分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徐刚业玩忽职守一案,终于在去年下半年浮出水面。 据查,1999年10月,徐刚业在明知“朱氏兄弟”成立的武汉广泰经贸有限公司不在汉南区经营,仍违反不得跨区受理税务登记的规定,同意该公司以在汉南设门面的“变通”方式,办理税务登记,后在广泰公司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自管过程中,徐刚业也未加制止。后来,当市国税局汉南区分局征收所发现广泰公司连续3个月税赋明显偏低,用票量大,认为其有偷税嫌疑,对广泰公司停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徐刚业强令征收所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广泰公司,并称有问题由他负责。结果,国家税收因此损失160多万元。 去年12月,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处徐刚业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 黄梅联合作战3名局长落 徐刚业案告一段落后,追查方向转移到了黄梅县国税局。 黄梅作案,是朱氏兄弟实施犯罪的最后阶段,也是其作案最疯狂的时期。 根据前期工作,检方初步掌握了该县国税局濯港分局局长高张杰、副局长朱泽军涉嫌玩忽职守的犯罪线索。 为迅速破案,侦查过程中,在省检察院协调下,武汉市检察院、黄冈市检察院、江汉区检察院以及黄梅县检察院共30余名检察官组成强大的专案组。作为本案核心侦查单位,江汉区检察院检察长林修荣、副检察长李华明亲自督阵,先后七下黄梅。 据查,2000年9月,高、朱二人在未查明湖北佳美服饰有限公司是否有实际经营及法定代表人“蔡俊龙”、开票人“张慧颖”等人真实身份的情况下,违反规定,为该公司(注:实为空壳开票公司)办理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另外,在明知该公司是“异地经营”,存在销售额巨大、税赋率严重偏低等疑点,仍非法接受其钱物而疏于防范与管理,在稽查中违反规程,轻率地作出“未发现税务违法问题”的结论。 另外,高张杰还违反规定对该公司按0.3%超低税赋征收增值税。 经核算,高、朱二人上述玩忽职守行为,致使“朱氏兄弟”有条件大量领购增值税发票进行虚开,最终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近900万元。 作为黄梅县国税局副局长,吴建华分管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审批。但是,当佳美公司前来办理审批时,吴无视《湖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操作规程》的规定,未经核查,擅自将佳美公司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致最终造成国家巨额税款的流失。 案件反思 变了味的“引资” 本案检察官说,招商引资的初衷,是增加当地税收和就业机会。佳美公司注册资金达500万元,这种规模在黄梅濯港可谓数一数二。引进佳美当初,濯港国税分局预测其年税收可达百万元,而该局一年总共的税收也200多万。 招商引资、增加税收是件好事,可在实际操作中,4名税务局长却没有尽到职责。 国家对增值税发票实施严格的管理。佳美公司初到黄梅落户,按规定只能取得“临时纳税人”的资格,增值税发票由税务部门“代管监开”。若年销售额能达到180万这个“硬指标”,那么在经过3-6个月的考察之后,它才能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将增值税发票领回公司。 可是,该公司却在3名精通税法的税务局长眼皮低下,直接跨过这个考察期,一跃而成“一般纳税人”,进而领回大把大把的增值税发票,向全国虚开。 按理说,在佳美公司开出成百上千万的增值税发票背后,当有与之相配的物流进出,大量的运费支出,可是公司账上的运费支出为“零”。当地税务部门发现疑点之后,也未认真到公司查账。同时,佳美公司在银行的账上应该有频繁的交易,可这个账号上仍然一片空白。遗憾的是,税务部门也没去查。 朱泽军在后来的谈话中说:“从我个人内心来说,是为了公家多做点事,多收点税。查账那天,他(注:指朱明州)还送了一条烟。我个人认为我对这个公司的管理还是比较负责,但因为他们送了东西给我,我才有所怀疑。” 就这样,受一点小恩小惠,漠视原则和规定,4名国税局长在不知不觉之中,给国家造成了千余万的税款流失。 主观上,他们没有犯罪故意,其想法大都是为当地引进税收大户,促进经济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或碍于人情,或受了小恩小惠,他们便漠视规定,突破正常的流程,不经意间给国家造成上千万的税款流失。本案昭示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原则的重要! ——后记 知识链接: 增值税,国库的支柱 增值税,是一种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1954年,法国成功地把旧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以后,其影响迅速风靡全球。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引进增值税。譬如一个商业企业,销售收入为1000万。那么,扣除成本600万,增值的400万才是国家征税对象,增值税即是在400万元中按比例征收。 当前,增值税是我国最大的税种,占税收收入的60%左右,在财政收入中起着支柱作用。 (文/记者 杨明安 通讯员 许丽薇 )(来源:武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