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下月起严查出租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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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9:40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 (记者刘佳 通讯员李蔚光 张毅涛 陈志雄)昨天,广州警方表示,下月起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有新规。 警方指出,对出租屋相对集中和流动人员聚居等案件多发的重点地区,对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处罚条件的8类违规行为,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将当场处罚。其中,任何单位扣押流动人员暂住证(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除外),责令立即返还证件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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