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代缴点携款“蒸发”? 煤气公司提醒市民缴费最好委托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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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9:41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龙金光)市民委托私人代缴点缴纳煤气费,在感受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钱财入私囊的可能。天河区员村三横路一小区的几名居民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儿。 拒该小区的陈小姐介绍,自从去年开始,她和一些附近邻居一直委托煤气代缴点交煤气费。昨天上午,煤气公司的抄表员告诉她,她已经拖欠4个月的煤气费没有交了,再不交纳,煤气公司将采取停止供应煤气,追收煤气费。而根据陈小姐保留的一张手写收据,她已经向代缴点缴纳了“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煤气费250元”。 记者赶到员村四横路5号大院门口看到,原来的煤气代缴点已经人去楼空,一名正在搞装修的工人告诉记者说,新租户准备在这里开餐厅,原来的租户已经走了。代缴点的招牌还挂在门前,赫然写着“代缴煤气费、受理各种电信、电话业务”。 在广州市煤气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协助调查了陈小姐家用煤气使用的档案,记者看到,电脑显示自去年12月份至今年1月份220元没有交纳,2月份至3月份共287元煤气费没有交纳。抄表办的张小姐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公司从来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办理代缴煤气费业务,市民避免受损的最好办法,就是只委托银行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