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高校学生管理新规定 允许在校生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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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0:11 武汉晚报 |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教育部29日颁布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体现出与教育法、高教法等有关法规的承接。新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机构对1400万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将于9月1日起施行,由原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实施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考试作弊、大学生婚恋、学校自主处分权,被称为当前高校管理的“三大难题”。“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新规定,能否破解这三大难题?昨日,一些高校负责人向记者谈了自己的看法。 新规解读 以往的学生规定多是生活准则,新《规定》突出了德育为先,增写了鼓励学生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取消了大量关于“按时熄灯就寝,不在禁烟区吸烟”等具体规定,从如何处理好与国家、社会、学校、个人四个层面的关系上,对大学生提出政治、思想、学习、道德、健康等八个方面的原则性要求。 为鼓励学生应征入伍,《规定》明确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新《规定》新增了“学生权利和义务”一章。 《规定》还要求,学校调整学生专业必须“经学生同意”,取消了“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被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学历证明”改为“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明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新《规定》依法扩大了高校办学自主权,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具体学习标准和成绩评定方式,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自主管理学生学籍。 增加了“学生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内容。(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