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抵押物借款26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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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0: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毕征)一宗涉嫌以虚构抵押物骗款2600万元的合同诈骗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方认为被告公司犯有合同诈骗罪,其两名主要负责人也一并被提起公诉。被告律师则认为只是借款合同纠纷而非合同欺诈,因此作了无罪辩护。 2003年8月初,被告人姜某以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致力科技工程公司董事长的名义,与广州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商谈借款事宜。两人商定:致力公司以海珠区丽昌大厦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借款抵押,向陈某的贸发公司借款2600万元。而事实上,此时的致力公司因尚未缴清丽昌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滞纳金,导致土地使用证仍留在国土部门手上。同年8月7日,致力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某代表公司与陈某的贸发公司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以不存在的土地使用证担保,向其借款人民币2600万元。双方同时约定,致力公司须将该笔借款贷款缴纳“北京路大小马站古书院群”大型项目工程中两地块的定金。同日及次日,在贸发公司将约定的人民币2600万元借款转入致力公司的账户后,被告人姜某、王某随即将2600万元用于致力公司的开支及偿还其他债务。 今年1月,致力公司被指单位犯罪,姜、王二人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时以合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在昨天的法庭上,姜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就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在本案中,被告没有将这笔款项据为己有,更没有挥霍;其次,致力公司遵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将其中1000万元投入到了特定项目之中,余款则用于公司的其他运营支出。本案应属于合同纠纷而非合同诈骗,而且关于“土地证没到手”的问题,致力公司从来没有隐瞒过贸发公司。 公诉人则称,经查,被告将借款大部分用于清偿其他债务,而其公司的纳税记录也表明,公司长期没有经营实际业务,依靠资金拆借为继。致力公司在签订合同前曾虚构了很多事实来骗取信任。 昨日的庭审持续了7个小时,法庭将择日宣判。(来源:广州日报) |